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中心XX县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区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打造良好的经济开展环境和生态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形象,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心XX县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xx)15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五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办(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整治活动由XX县区城市管理提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中心XX县区道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彭英兼任,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志刚、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副书记陈亚文担任,区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参加,统筹协调违法建筑的普查、认定和撤除工作。二、工作目标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求,通过对我区道路两侧建筑进行清理清查,全面掌握违法建筑现状,整治中心XX县区占压道路红线违法建筑,对现有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重点撤除、集中整治、还路于民,确保道路畅通,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实现我区城市面貌的整体提升。三、整治范围四环以内及城市道路红线以外20米(含2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加建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四环以内城市道路红线以内所有建筑(其中合法建筑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偿)。四、部门职责此项工作由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在市直有关单位的指导下,区直相关局委配合,各办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实施、按照网格化管理原那么落实到人。具体职责如下: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排查、撤除、整治和后期道路两侧管理工作。2、区规划分局负责并协调市规划局提供城市建成区的范围和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情况,并对相关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制定相关道路整治的技术导那么。3、区城管局协调市城管局并负责城市道路红线以内占路经营的清理整治、相关市政管线、设施占用道路的整治、清理违法报亭、早餐等占道经营,保证城市道路正常功能的发挥。4市交巡警支队一、四、五大队和区城管局负责违章占道停车的清理整顿工作。5、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及区规划分局协调市相关部门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方法(建设部令202223年第6号)进行纠正,恢复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