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标准xx镇土地管理秩序和城乡规划建设,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23年1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违法用地专项督查的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标准土地和建设管理、标准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防控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生,促进城乡土地和规划管理标准有序、长效化,为标准我镇城乡建设管理和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二、工作目标及范围(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二)工作范围重点对镇城规划区、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沿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三、整治内容(一)重点整治镇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口及城乡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二)未按土地、规划、建设、林业审批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或未经审批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三)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或城市根底设施平安控制范围内,占压城市市政管线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四)村民自建住房和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工程,违规组织向社会销售的。(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六)主要整治对象。一是公路沿线,特别是镇城规划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二是阻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违章建筑。三是侵占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违章建筑,影响城边、村边、路边、岸边和景区内的违章建筑和影响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违章建筑。四是非法占用根本农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五是通过信访、举报、巡查等形式反映出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六是在单位范围内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开展违法建设的行为。四、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1月12日至2月12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全面细致调查,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积极引导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自行撤除。召开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宣传栏、播送电视、宣传车、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