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XX年优秀教育者工作方案一、表彰名额表彰奖励10名教书育人楷模,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80名优秀教师。二、评选范围“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曾获得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奉献,可推荐参选,但要从严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三、评选条件(一)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扎根基层、献身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方面得到广阔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教师典型。2.长期一如既往地关心、保护学生,能够用自身的言行影响和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生的学习成长过程中,真正起到引领航向的作用。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能够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教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崇高品质;用满腔热忱谱写人民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高尚情操;4.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启发诱导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农村特岗〞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表达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2.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生和家长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在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抗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无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行为。(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或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经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表达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校管理、效劳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3.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师德高尚,无私奉献,自觉抵抗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四、评选方法(一)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公正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