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方案生育信息核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摸清方案生育管理底数,夯实基层根底,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根底信息核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口和方案生育根底信息核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条例贯彻实施和公安部门实行落户新政为契机,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人口计生根底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托清我县育龄妇女管理和人口出生底数,有效提高统计合格率和wis数据准确率,为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正确判断人口形势、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信息核查范围和对象本次信息核查以省人口和方案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管理口径为依据,核查对象及范围为:1、户籍在本辖区且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2、户籍在本辖区但不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空挂户、婚姻关系造成的人户别离等)。3、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常住或具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4、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5、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三、信息核查内容1、核查已婚育龄妇女根底信息。要按照统计管理口径,严格落实管理职责,以村(单位)户口登记为根底,对辖区内所有已婚育龄妇女逐人逐项进行全面核查,并与打印的wis信息核对,信息不一致的,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孩次、生育备注、避孕措施等要进一步核实确认,在育龄妇女根底信息一览表上修改。要把未及时纳入管理,特别是新婚漏管或推诿、自谋职业人员和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本次信息核查的重点进行调查核实。2、核查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信息。重点是对2023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含收养)人口上报及出生日期、性别、孩次、生第2页共3页育性质等信息准确情况进行核查。3、核查流动人口管理效劳信息。对辖区内省内流入和流出县外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信息核查,重点核查微机建档、信息通报单、回执单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报告单联系情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持证、审验以及其它管理效劳情况。四、方法步骤1、清理、清查。以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沿街、商场为根底,进行拉网式清查,对本辖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逐户、逐人、逐项核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失踪、空挂户联系不上本人、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要作为重点进行调查核实。属省内流入人口的首先要查看是否持有全国统一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证件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