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育措施奖励试点工作方案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xx和xx局部市县开展的假设干政策意见(xx发(20xx)21号),在xx地区的xx、xx、xx三市和xx局部市县先行开展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试点范围和目标(一)试点范围20xx年起,在xx地区的xx、xx、xx三市以及xx的五河、固镇、怀远、凤阳、XX县区、霍邱共2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自行试点。(二)试点目标1.鼓励、引导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减少政策外人口出生,控制试点地区人口增长,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稳定低生育水平。2.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3.引导试点地区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提高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4.加快xx和xx地区经济社会开展,促进区域协调开展。二、政策措施和对象确认(一)政策措施对试点地区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在20xx年1月1日以后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其中,蒙城、砀山、颍上三个先期试点县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二)资格条件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2.夫妇双方没有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三)确认程序节育奖励对象采取即时申报、即时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确认程序:1.本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夫妇,由村(居)计生专干协助填写xx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进行申报。2.村级评议。村(居)委会以适当的形式对申报人是否符合奖励条件进行评议,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街道)计生办。3.乡级审核。乡(镇、街道)对申报对象生育、节育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经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级人口计生委。4.县级确认。县级人口计生委对上报对象生育、节育情况进行复核,必要时到施术单位调查核实。将拟确认对象名单和根本情况在申报对象所在村、组张榜公示10天,同时公布省、市、县、乡举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级人口计生委负责复查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口计生委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确认后,将其中两份申报表反响给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4.录入报送。县级人口计生委负责将已经确认的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