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239〕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方法〔试行〕〔闽师教[2023]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经济学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1.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院党委纪检委员、专业负责人、3位教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2.工作小组的具体职责为:制定学生转专业方案、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二、可接收专业及名额方案因局部专业人数接近教学资源的极限,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比例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设置。专业名称在校生数可转出学生数可转入学生2%-10%〔其中本院学生转入限额2%〕经济学130不受限制7〔3〕金融学122不受限制6〔2〕国际经济与贸易69不受限制4〔2〕工商管理大类144不受限制7〔3〕三、接收条件1.申请转专业学生〔含2023级、2023级,下同〕转入我院2023级专业学习。其中,转入工商管理大类的学生在一年级期末结束后,须参加专业分流;2.在校期间学分绩点达3.0〔含3.0〕以上;对经济管理类专业学习确有兴趣;3.在大学期间没有违纪行为;4.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的,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相关有效证明〕;5.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专长证明〕,转专业能发挥其专长的;6.本院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按照申请学生的学分绩点排序,择优接收,免于参加笔试。四、工作程序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方法〔试行〕〔闽师教[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五、转入其它事宜通过经济学院转专业考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办理以下事项:1.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批准后一周内,转专业学生须在原专业辅导员处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备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我院2023级报到。具体报到事宜请提前关注我院网页通知。2.转专业学生转入我院后,终止原专业课程,按我院课程设置进行修读,并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六、学生管理1.申请转专业学生纳入我院2023级本科生统一管理。其中,转入工商管理学科大类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期末结束后,须参加专业分流。七、考核内容及方式1.本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必参加笔试和面试,按在校期间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接收。2.外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