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材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有效治理石材行业的环境污染,促进石材行业经济与环境协调开展,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群众健康,确保环境平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开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水源平安为重点,实现“同城开展、绿色赶超〞开展战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那么,切实做好石材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开展提供环境保障。二、整治对象乡村16家石板材加工企业。乡村石材企业是上世纪90年底引进的外资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开展,随着其规模越来越大,污染治理设施却没有到位,造成了对周围环境的严重污染。针对这种情况,县政府于2023年11月曾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所有企业都补齐了环评审批手续、新上了污染治理设施,至2023年8月份,所有企业根本到达了水污染防治的要求。然而经过了一年多的运行,已有的治理设施、废渣处置场所等已不能到达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这种情况,现开展此次石材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整治措施石板材企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已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达不到环境保护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针对当前石材企业出现的问题,各石材企业必须按时间节点做好如下工作:1、所有企业必须完善水污染治理措施,生产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达标前方可外排,不得有任何跑、冒、滴、漏等现象,完成一家,验收一家,2023年4月5日前不能到达环保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2、所有企业必须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处理,切割生产车间原那么上应该完全封闭,产生粉尘集中收集后外排;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料等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不得沿河倾倒,不得占道堆积;4、必须在2023年4月5日前完成废渣堆积场地的选址、征地等工作并投入使用,废渣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5、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开始着手准备企业的搬迁等事宜,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搬迁地点的选址工作,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在2023年12月31日前,原有企业不再供电,搬入新的石材产业小区并落实相应的污染治理防治措施。四、明确职责开展石材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我县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