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56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23﹞112号)精神,根据xx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字﹝2023﹞xx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字﹝2023﹞xx号)要求和部署,为确保我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摸清我镇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保护我镇生态环境。二、检查内容和要求(一)开展污染源大排查。结合我镇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对全镇污染源进行一次大排查,做到摸清家底,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和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等工作打下良好根底。(二)开展重点污染源环境守法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塑料粒子、水泥、化工、家禽养殖、生活垃圾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矿山开采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对成心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逾期不改正将实施按日计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对超标排污或超总量排污的,将根据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并下达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决定。3.对不按环保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逾期不改正实施按日计罚并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4.对现有企业的生产性质、生产规模和生产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对擅自变更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并责令停止生产和排污,拒不执行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开展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清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案件,以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清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催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三、检查方式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催促、指导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