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设施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改善主XX县区空气环境质量,为有效控制我区大气环境污染。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加快主XX县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步伐。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主XX县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实施方案(年)通知渝府()14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成立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区环保局局长周韬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经委、区商委、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检查和催促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任务单位的改清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二、工作目标其中完成14台10蒸吨/小时以下锅炉、窑炉,年全区完成65台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51台大灶、茶水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完成2台2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工程,关停2台2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新建天燃气管网13公里,新增天燃气工业用量指标591.3万立方米。其中完成18台10蒸吨/小时以下锅炉、窑炉,年全区完成46台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28台大灶、茶水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完成6台2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工程。新建天燃气管网35公里,新增天燃气工业用量指标4109万立方米。累计减少燃煤10万吨,通过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减排二氧化硫0.64万吨,烟尘1.8万吨,空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三、实施范围本次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实施范围。主城a类控制区的镇(街道)b类控制区的镇。四、责任分解一)区政府办催促并协调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二)区财政局落实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区级财政配套经费;落实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和炉窑改造专项补助经费。三)区环保局会同区财政局安排区级专项资金;指导并催促有关镇、街、业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对违法排污企业(业主)下达限期治理文件;对企业(业主)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现场检查,拟定年度目标任务。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有关镇、街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进行验收并下拨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四)区经委严格售煤许可证的审核和监管(无煤区内禁止售煤,负责协调天燃气。不得核出售煤许可证)五)区商委建立特许供煤点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负责全区内特许供煤点的监督管理。六)区工商分局对销售和使用燃煤的单位不得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