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2023年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领导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县经济局局长×××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会德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成立机构情况报县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煤炭工业局)。二、煤炭资源整合和关闭煤矿矿井的方式、标准(一)关闭方式采取先关闭矿井,再整合煤炭资源的方式,在条件具备时,可以同时开展矿井关闭与资源整合工作。(二)关闭标准1.撤消相关证照;2.停止供应并清缴火工用品;3.停止供电,撤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三、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各产煤乡镇要及时成立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煤矿工作领导组,召开相关办矿人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做好被关闭矿井法人代表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配合乡镇做好关闭矿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通过电视、播送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努力为矿井关闭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按照××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要求,2023年我县整合关闭2对矿井(××县发辉煤矿和××县树元煤矿)。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依法行政,对确定关闭的煤矿矿井坚决实施彻底关闭。对已关闭的煤矿矿井取得的相关证照,县国土资源局要申报撤消采矿许可证;县煤炭工业局要申报撤消煤炭生产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平安工作资格证;县工商局要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撤消营业执照;县公安局要清缴火工用品;供电公司要切断供电电路。各有关乡镇、部门要进行不定期巡查和重点监控,严防死灰复燃。(三)催促检查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产煤乡镇要认真落实资源整合、关闭煤矿矿井责任制,加大巡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力度,采取果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