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病情防控工作方案各街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开工作情况和汇总表于年8月15日前报送大区灾后疫病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区政府。专项行动结束后。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为切实做好我区灾后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平安,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灾后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灾后疫病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灾情时关于“切实做好灾后防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抗大汛、救大灾、防大疫〞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一行动,全力打好灾后疫病防控工作攻坚战。二、工作目标切实落实各项灾后疫病防控工作措施,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洪救灾的总体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工作目标,夺取抗洪救灾的最后胜利。三、开展时间为期16天。年7月30日至8月14日。四、工作内容和重点一)加强灾后清淤和环境卫生消毒特别是对背街小巷要加快清淤进度,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市政、环卫部门要加大灾后环境去除淤泥和垃圾的力度。对所有受淹地区清淤工作要求不留死角。区卫生、工商、质监、农水、商贸流通、市政和爱国卫生部门,要组织消杀专业队伍,广泛发动受灾单位和群众参与,及时做好洪水淹没地的各种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对动物尸体进行消毒深埋处理,对水淹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网点、集中式供水单位以及分散供水网点、住宅、厕所、农贸市场、垃圾点、灾民临时聚居点等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杀虫处理。二)加强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组织力量尽快恢复被洪水损坏的供水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城乡饮用水源的保护与管理。保证饮水卫生平安。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环保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源保护监督与监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集中式供水和分散供水的水质监测和卫生执法检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被洪水损毁和淹没的分散式供水水井进行清淘、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各类供水单位特别是镇水厂,必须严格加强制水管理,强化饮用水质消毒。三)加强食品卫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