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旧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纠纷调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精神,全面推进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纠纷调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依法维护权利人权益为出发点,以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原那么,以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于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为标准,以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改变林地利用现状为保障,合情、合理、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解决林权争议和纠纷,为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保障。二、成立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渠旧镇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组长:黄文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邓浩伟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梁金海镇党委宣传委员方红圣镇副镇长李生利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成员:王祖林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黄佐清镇司法所所长黄丽燕镇团委书记、综治办专职干事吴海荣镇财政所所长韦海富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甘耀学镇林业站站长梁志忠渠旧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黄炳权驮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金民驮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甘万里三合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本奇弄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旭渠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照华中原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甘荣泽竹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举山崇边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甘乃明咘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尹峰濑滤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方红圣同志担任。林权纠纷调处组负责调处本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综合协调、信息报送、案件受理等工作。三、工作职责林权争议的调处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将林权争议解决在基层。我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督查、协调本乡镇的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具体调处范围为。1、村与村之间的林权争议;2、本行政区域内的除省、地、县职责权限外的其他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四、林权调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二)1996年林业部发布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方法;(三)2022年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方法;(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性文件。五、林权调处程序对于林权争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