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深化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6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就20x年至20x年继续在全国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深化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以下简称平安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治久安。二、总体目标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根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整治,根本建立起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技能和素质;标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济秩序,促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建立起完善的平安管理制度;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化学事故的发生,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法治秩序,建立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的长效机制。三、主要任务(一)淘汰落后,取缔非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凡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或者不具备平安生产根本条件的,一律取消其相关第2页共7页资格,依法予以关闭;凡不符合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要坚决依法取缔;按照通知要求,但凡不符合有关平安、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二)严格审批条件,标准经营秩序。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要按照条例、有关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的程序与条件,审核、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于经营设施、从业人员素质等经营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危险化学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