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方案为准确界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和对象,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政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原那么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统筹兼顾,合理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开展、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二)根本原那么坚持开展优先,确保稳定;坚持全县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各乡(镇)政府负责;坚持按照国家规定补助的根底上,加大对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开展问题相结合;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为重点,着力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加强对移民的科技培训,提高移民素质和致富本领。(三)工作目标近期目标(-)。用5年时间,根本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移民和移民安置区根底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贫困线以下的移民人口根本脱贫问题,解决移民人口饮水难,行路难,移民子女上学难,移民人口就医难问题。中长期目标(-)。到年,妥善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根底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促进经济开展,努力使移民的生产生活到达当地农村平均水平。二、后期扶持范围、标准和期限(一)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是我县因修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的农村移民及因修建大中型水库从外省、市、县搬迁到我县具有安置地农村户籍的移民。年6月30日之前搬迁的水库移民数量,按现状人口由县对各乡(镇)、场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原迁移民的数量按水库移民动迁安置规划的人口确定。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的,有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水库淹没影响的城镇集、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对扶持期内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发放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