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平安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平安事故发生,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进展、平安进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开展“打非治违〞和“平安生产〞为主线,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为重点,促进我县民爆行业平安2生产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平安管理水平,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消退重大平安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平安事故的发生,确保民爆企业平安生产形势稳定。二、组织机构为全面、深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股,负责平安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三、重点范围和内容(一)民爆企业超出许可品种,力量的生产行为;民爆企业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证到期仍组织生产的行为;民爆企3业停产整顿、技改等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民爆企业超员、超定量行为;未按要求照实上报有关生产经营数据的行为。(二)民爆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准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的行为;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给非法用户的行为;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的行为。(三)民爆企业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的建设行为;民爆企业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行为。(四)民爆物品仓储超核定力量存放的行为;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存放其他物品的行为;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4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的行为;未按民爆标准、规程要求存放、码放的行为。(五)民爆企业未依法进行平安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或无证上岗的行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的行为;企业瞒报、迟报重大事故或重要状况的行为;不能准时对隐患进行治理的行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六)企业平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消防排水设施、运输工具、作业环境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四、实施步骤各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必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5非治违〞活动,要将该项活动贯穿于全年平安生产工作之中,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