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毁林开垦行为管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创造电(1998)8号)精神为指针,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坚决制止新的毁林开垦行为,加快还林速度为重点,通过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林地状况,打击毁林开垦林地违法活动,建立起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生态平安。二、工作任务全面组织开展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活动。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在摸清毁林开垦底数的根底上,区分不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林规划。森林经营单位将经营管理的林地划分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建立起林地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此次林地清理由县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毁林开垦情况开展一次大清查,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派专人深入各乡镇、各林场指导全面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林业局以林场为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完成此项工作。对毁林开垦改变用途的林地要做到“六查清〞,即查清地点、查清发生时间、查清面积、查清责任者和使用人、查清未还林面积、查清林地权属。要查清阶段即1998年以前的和1998年以后毁林开垦的林地面积。清查的依据,乡(镇)以1983年划拨的宜林“两荒〞协议书为依据。林场以1983年林权证幅员为依据。制定还林规划。5月2023日前将清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林地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3月15日-3月20日为工作启动阶段。认真学习和领会省政府通知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清理整顿和制定规划的准备工作。第二阶段。3月21日-5月2023日清理整顿和制定规划阶段。按照被开垦林地进行“六查清〞的要求,详细摸清底数,填报1998年以前、1998年以后违法开垦林地清查统计表(附后),制定还林规划和形成工作总结。第2页共3页第三阶段。5月11日-5月21日为县政府检查阶段。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林地清查和打击毁林开垦林地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进行检查。第四阶段。5月22日-6月末为接受省市检查阶段。四、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发动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省政府通知精神,站在维护森林资源资产平安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二)落实工作措施,保证工作质量。清理整顿工作要结合违法开垦林地的实际情况同步进行。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抽调专人组织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