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政局社会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供参考某民政局社会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供参考为有效推进我县社会组织的标准化运维,优化工程的管理和效劳,促进工程的培育和开展,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工程管理能力和效劳水平,提高社会组织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结合管理实际,指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组织中长期开展规划,紧密结合我县的实际需求,着力提升我县社会组织员工及团队创新能力,提高工程公益效劳形式和内容的创新,通过内部管理和对外效劳的创新实现自身的成长,增强社会组织的造血能力。二、总体目标1、检查范围此次主要是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在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检查内容〔一〕民主管理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涉及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经过了规定的民主程序;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它中介效劳社会组织是否已在人、财、物、机构、职能方面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是否设立了监事会或者监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是否健全。〔二〕财务管理情况。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的规定,单独设立银行帐户,设置账目,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会计出纳是否分设;是否存在强制企业或者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违规收费现象;会费收入、效劳性收入、政府购置效劳经费以及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行为;是否认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三〕开展经营效劳活动情况。面向社会或会员开展有偿效劳是否以效劳对象自愿接受效劳为前提,并按照保本微利原那么适当收取效劳费;是否违反规定设立评比达标表彰工程并收取费用;是否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或者行政资源牟利,是否利用所掌握的会员信息、行业数据、捐赠人和受赠人信息等不当牟利。三、工作要求检查工作专班要坚持原那么、标准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问题要如实反映,不得隐报瞒报。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和热点追踪等形式,传导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强大气场,确保集中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四、主要目标〔一〕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保证所有重大工程的质量与平安,创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