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方案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教育体育局党委关于在学校党组织换届中试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华教委发[号)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通过“公推直选〞,进一步扩大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群众根底,提高群众的信任度和认同感,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表达党员意志,同时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效劳意识。二、组织机构1.“公推直选〞指导小组组长:组员:负责学校“公推直选〞工作的指导和组织领导。2.“公推直选〞工作小组组长:组员:负责相关工作的实施,向教育体育局党委报告情况,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三、人员设置华蓥市快乐小学党支部设支部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四、方法步骤“公推直选〞工作按以下六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1月1日)党支部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交学校党员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召开教职工会议和播送、标语宣传等方式,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的党内选举条例、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宣传学校党支部成员的任职条件等,使广阔教职工充分认识实施“公推直选〞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选好配强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2.组织推荐阶段(11月1日-11月3日)被推荐对象的范围为全校符合条件的党员,一般应推荐在职在岗党员。可采取教职工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推荐、群众联名推荐、党员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学校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初提候选人。支部书记和委员推荐人选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所在支部的、2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以会议无记名推荐的,参加推荐的群众和党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60%。推荐结束后,要当场开箱计票。根据推荐得票数,按正式候选人数的120%-150%确定出初提候选人(支部书记的初提候选人不少于3名)。推荐出的人数缺乏正式候选人的120%的,可采取会议推荐,以无记名方式推荐候选人,补足120%。推荐结果报市教育体育局党委审查。3.资格审查阶段(11月3日-11月4日)市教育体育局党委对学校党支部上报的初提候选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是正式党员、是否有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本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