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23)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职责分工(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方案;催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催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平安监管工作。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平安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平安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