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平安管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xx市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方法、xx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平安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限放平安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3)2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安排,为有序推进我县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切实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平安,让全县人民平安和谐欢度春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监管、区域包保的原那么,切实加强我县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销毁等各环节的平安监管。二、工作目标各乡镇、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2023年春节期间我县烟花爆竹各环节平安,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三、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平安工作的副主任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督办督查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新闻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生态文明局、县卫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进行总协调。四、工作职责各乡镇、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各项工作,成立专门的烟花爆竹限放平安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催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区域烟花爆竹各环节平安。安监部门: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平安监管工作,严格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87721728)。公安部门:抓好烟花爆竹燃放、运输、销毁环节的平安监管和公共平安管理工作,依法许可焰火晚会,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作为危害社会公共平安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