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为维护我们的传统节日期间全省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确保节日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督管理,作为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职能落实到位。二、抓好以食品平安为重点的节日市场执法检查(一)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粮油、肉、禽、水产品、蔬菜、调味品、酒类等食品作为监管的重点,针对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多的商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市场动态见微知著,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把不平安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节日期间市场消费平安。(二)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加强对上市水产品、蔬菜、水果抽查监测,重点查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浸泡、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催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内部管理,指导、催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平安自律制度,把好食品进货关,标准其经营行为。(三)坚决打击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对涉及食品平安的大要案,都要一查到底,从严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效劳网络的作用,确保投诉有人管,举报有人查,努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平安、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三、切实做好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冬季是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季节,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标准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xx)89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xx)252号)的部署和要求,把各种禽类及其产品的市场防控作为工作重点,落实监管措施。一要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在城市经营活禽的市场,活禽经营区域要有独立出入口,与其它农产品严格分开。在农村经营活禽的市场,也要与其它农产品分开,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凡不具备市场开办条件的,要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关闭。二要严格要求市场内禽类产品经营者实行挂牌经营制度,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