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旅游局职能配置编制工作方案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区(县)政府转变职能标准政府机构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12号)和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区级机关局部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方案(金委发[]120号)的规定,将原区商业旅游委员会中旅游管理职能划出,组建区旅游局。市区旅游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旅游开展规划,制定旅游专业规划和年度方案;协同制定旅游跨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三)研究跟踪境内外旅游产业开展趋势,研究制定旅游产业开展的导向性建议;研究制定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新兴旅游业态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全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资讯等各类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做好旅游线路和旅游集散站的旅游行业管理工作。(五)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完善旅游市场;制定旅游形象宣传方案,重点推介本区旅游活动和旅游线路;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指导本区旅游企业及旅游办事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六)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区域间旅游信息互通,并向公众发布相关旅游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为旅游电子商务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公共效劳。(七)组织对本区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制定旅游资源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效劳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效劳配套设施的规划管理和开发指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旅游专项第2页共3页资金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九)指导旅游行业人才开发、交流和管理;负责制定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工作。(十)对旅游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工作职责,市区旅游局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旅游管理科、旅游开展科。(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事务工作以及会议组织有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