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新冠病毒疫苗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是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产品。近日,我国新冠病毒疫苗已附条件批准上市,紧急使用和重点人群的接种已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为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病毒疫苗系列重要指示2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广阔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领会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二、工作安排〔一〕组织疾控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展自查。2023年2月10日前,各综合分局催促辖区内疾控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按照?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管理方法??药品经营质量管3理标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标准?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工作。〔二〕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专项监督检查。2023年2月25日前,各综合分局按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的检查重点,对疾控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重点。〔1〕是否通过规定的方式和渠道采购疫苗,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的疫苗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明文件等材料是否齐全,疫苗委托配送协议及受委托企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是否在有效4期内。〔2〕是否根据疫苗储存、运输的需要配备冷链设施设备。是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冷库是否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是否备用冷库、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回路电路。〔3〕疫苗储存运输、保管制度是否齐全,冷链管理是否有应急措施,并得到落实。〔4〕疫苗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是否完整、真实。〔5〕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是否索取加盖公章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供货单位是否提供合法票据。5收货时是否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对不能提供本次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