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项目资金信托合同委托人:受托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码:营业地址或住址:营业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为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3.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4.外环隧道项目:指外环隧道工程项目,即《市外环隧道投资建设运营专营权合同》项下的外环隧道工程项目。5.外环隧道项目公司:指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7.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的资金。8.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9.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10.信托利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11.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收益。12.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13.收付代理机构:指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14.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第二条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由受托人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集合运用:(1)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通过外环隧道项目的建设、运营获取收益;(2)信托期间的出资收益,存放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第三条信托类别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信托资金共同运用,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