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扣件租赁合同GS/HD-2016-04钢管、扣件租赁合同出租方:镇江市丹徒区谷阳新城钢模租赁站(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因乙方承建___湖滨美墅二期___工程施工需要,现向甲方租赁钢管、扣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镇江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工程名称:湖滨美墅二期8#、9#、10#楼及地下车库4、工程地点:镇江丹徒区长香大道169号第二条租赁品种、规格、数量、租金单价:品种规格数量租金单价计价天数合价(元)备注钢管约15万米0.006元/m/天约390天351000扣件约15万只0.003元/只/天约390天175500套丝约3500套0.003元/只/天约90天9450清洗费约15万只0.20元/只/30000装卸费约630吨8元/吨/5040少螺丝赔偿约6000套0.6元/套/3600合价5745901、上表中的租金单价为甲方送到工程施工现场的价格;2、税率由甲方承担钢管普通租赁发票;3、上表中的数量、计价天数为计划数量,最终结算款项以双方实际交付量、违约逾期支付租金须承担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在最后一期租金支付的同时一并结算支付。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足量提供租赁物的,乙方即应书面形式将需要的钢管、扣件品种、数量、规格通知甲方。甲方仍未按时足量提供的,致使影响乙方工程施工的,除依照乙方的需要补齐外,应按乙方项目工程造价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如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取回租赁物的,乙方即应书面形式将归还的租赁物品种、数量、规格等通知甲方,通知后的租金不再计算。若甲方仍未取回的,视为乙方已移交,其租赁物的缺损责任由甲方自负。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应及时结算租金。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结算,双方又未达成续租协议的,租金不得再计算,其造成的租赁物延期归还、租金延期支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3、甲方提供的租赁物的质量、安全,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并应向乙方提供钢管扣件质量检测报告。乙方也可在现场抽测钢管壁厚,并标注在收料单上作为归还、结算依据。如因租赁物的质量、安全造成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租金不予支付,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4、若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支付租金的,乙方按应付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