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教授聘任合同书聘任方:(简称甲方)受聘方:(简称乙方)为保证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并参照讲座教授岗位制度,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聘期讲座教授岗位聘期为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聘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乙方在聘期内讲座教授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合作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合作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2.科研任务:;3.学科建设任务:;4.人才培养任务:;5.其他任务:。第三条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以及讲座教授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甲方义务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科研配套经费:;工作助手(可由讲座教授自主选聘):;办公条件:;生活条件:;招生条件(包括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3.指定专门单位及专门人员与乙方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合作单位:;合作者(包括姓名,职务等):;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4.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乙方权利1.乙方按照的规定,在聘期内每月享受人民币元的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支付。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乙方义务1.仔细遵守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2.每年在讲座教授岗位上工作3个月以上,特殊情况下至少不得少于2个月,全面履行讲座教授岗位职责,完成讲座教授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及考核。3.乙方在聘期内讲座教授岗位上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署甲方名)。第四条考核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院系所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学校根据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并备案。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审议,可以解除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