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市)区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第三条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第四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第五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第七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第八条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第九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第十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第十一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四条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