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单位全称):代理人(单位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计划投资: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h类:工程标底编制;□i类:其它类。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1.服务范围:2.服务内容:□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调合同的签订□其它:。四、合同酬金: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元;¥: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2)双方约定:。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4.招标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4.本合同通用条件;5.其他文件。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委托人(盖章):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