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沈阳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辽宁省沈阳法定代表人:第一条序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或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该等房屋或场地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照执行。2.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单独称“一方”。3.在本合同中,“公共区域”一词系指:甲方指定的用来供乙方、乙方雇员、顾客、及其他访客与甲方的其他租户及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共同使用、进行服务的停车场、入口、出口、大堂、走廊、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盥洗室等公共使用的区域。第二条房屋或场地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路号的建筑物中四层417号房屋或场地(以下简称“房屋或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或场地实用面积共计500㎡(详见房屋或场地位置及面积平面图附件,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3.该房屋或场地的交付标准裸棚、裸地,提供基础照明用电。第三条租赁用途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房屋或场地的所有权相关文件。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或场地仅用于乙方进行所规定的经营活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将房屋或场地或其任何部分用于或者允许他人将之用于任何其他的目的。同时,乙方也不得将房屋或场地或其任何部分用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补充条款:4.乙方将严格履行并遵守一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沈阳市对租赁房屋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第四条租赁期限1.该房屋或场地的租赁期限四年,自泛华商业广场营业之日起计算。(或自2021年12月25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止,如商场延期开业,则以商场营业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相应顺延)。2.免租装修期60天,甲方按照商场预定开业日期前75天通知乙方,乙方可于预开业日期前60天进场装修,并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装修工作,自正式营业之日起起租。3.对于甲方的购物中心开业时间延后,甲方无义务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乙方的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开业日则顺延至甲方购物中心开业日开始计算。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与甲方购物中心同时开业,如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