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甲方):被许可人(乙方):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组前属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甲方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计算机软件,并愿意将该等计算机软件许可给乙方使用,且乙方有意使用该计算机软件。据此,双方协议如下:第1条许可人1.1本合同许可人是甲方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甲方本身,以及向甲方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第2条计算机软件2.1本合同项下的计算机软件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a)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经登记注册并已由被许可人无偿使用的或未注册但已经由被许可人无偿使用的附件所列的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无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和(b)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经登记注册并在年月日之前已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或未注册但在年月日之前已经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第3条许可3.1对无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继续无偿使用。3.2对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使用范围内继续有偿使用。3.3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计算机软件,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某日内不表示异议,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如上述许可或转让可能对被许可人的主营业务构成严重影响者,则被许可人有权不同意该等许可或转让。3.4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3.5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被许可人对计算机软件改进部分,但应补偿被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第4条期限4.1本合同项下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为期年。4.2上述期限届满,如果被许可人决定延长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