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模板甲方: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证方:县乡村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乡村组户主,水田丘,田亩名称面积亩。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20年3某月某日)至20某年某月某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元亩/每年,即20年至20年为每年1元,20年至20为每年1元;20年至20为每年1元;20年至20为每年20元。四、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20至20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某月—某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五、甲、乙约定事项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