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3篇甲方(卖方):住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通过方式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内销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上述内销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局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四。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币元(大写):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币元(大写):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1.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不超过+%(包括+%)时,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保持不变。2.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在+%以上至+%(包括+%)时,超出+%部分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3.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