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度编号: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受聘者姓名: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单位与临时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住二、受聘者姓名性别民族联系出生时间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所初聘时间年月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第三条:工作内容和要求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种。聘任期间不享受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占用人单位编制,为临时用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甲方为乙方分配相关的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强管理和培养,为乙方成才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对乙方在聘用期间的行为负责。四、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乙方发生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分。五、乙方的岗位职责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六、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和任务: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日,每天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第五条:劳动报酬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根本生活费,乙方在该岗位月根本生活费元,其中元由承当;元由承当。第六条社会保险一、乙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并承当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终止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甲乙双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有以下情形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聘用合同期满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乙方在聘用期间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参军,被录用的;、乙方在聘用期间脱产进行学历再教育的;、乙方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参加非法上访和非法集会,不听甲方解释劝阻的;、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