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生活垃圾运输合同5篇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简单的生活垃圾运输合同5篇范文,欢迎借鉴参考。简单的生活垃圾运输合同5篇(一)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标准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根底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市区路号。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9: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1:00—16:00完成。二、协议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元/月(大写:币元整/月)。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假设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催促清运到位。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