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瑕疵关键词标价错误格式条款要约要约邀请作者简介:孙妍,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ki.1009-0592.2023.03.279一、案情简述〔一〕案件概述案例一:A在网上参与竞拍购置了B公司挂卖的书画作品,完成支付后在线客服表示3个工作日内发货。但之后A却收到了“由于失误网站上价格错误〞而不予发货的消息。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而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合同已经成立。案例二:甲在乙经营的网络店铺订购了中国银行文化收藏金财神金条假设干,并随即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了所有货款。但随后乙店铺告知甲因为价格错误所有网上交易取消。本案的争议焦点与前者相似,而法院判决认为合同并未成立。〔二〕案件分析网站商家商品错误标价问题发生频繁,实践中大量因标价错误产生的案件争议焦点都集中于合同是否成立。案例二中,法院根据效劳协议约定,商家向消费者发出邮件确认商品已经发出,或商品已被发送至消费者的指定地址时才构成商家承诺,据此认定本案中的网络购物合同尚未成立。鉴于商家展示商品的行为已构成要约邀请,其拒绝承诺的行为因违反了老实信用原那么构成缔约过失,故商家应向买家承当缔约过失的责任。该裁判旨在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案例一中,法院认为商家将商品的详细信息列于网站之上,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的交易观念,当然符合要约的特征,买家付款下单的行为那么为承诺。而商家注册协议中将商品展示定义为要约邀请的条款并未与相对人协商订立。这种预先设立的且未曾给予相对人变更内容权利系格式条款。这一条款的本质及产生的后果就是赋予卖家单方面决定是否发货的权利,并且免除了商家不予发货的违约责任。故条款无效,合同届已成立。综上,网络购物合同何时生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商品展示页面性质如何界定。合同成立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在电子商务合同中意思表示电子化是其显著特征。商家对商品的标价错误显然是瑕疵的意思表示,电子商务合同因其意思表示的特殊性正改变着传统意思表示瑕疵规那么的配置与解释的适用,使得传统的合同法面临着冲击和挑战而由于缺乏相天道酬勤应的解释规制,所以在实践中更多的依赖于法院的价值判断。而价值判断的不同也就带来了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二、网站标价页面的性质界定标价错误的意思瑕疵带来的合同效力纠纷首要问题是商品展示页价格的属性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根据相关规定,要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