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开发合同书甲方:xx县人民政府乙方:李小东法人代表身份证号:(xxxxxxxxx)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开展,加快xx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投资开发期限、工程内容及投资规模乙方在xx县杨树乡界牌村(大堰寺山场)分两期开发别墅群、会厅、特色小吃楼、果园、养殖场等旅游工程(涉及湖区开发以65米水位计算),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1000万元(具体界址以乙方与权属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为准)。整个工程建设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开发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开发内容为:根底设施建设、果园、养殖场、会所、特色小吃楼,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第二期开发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开发内容为:别墅20幢,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第二条投资方式及合同期限1、乙方采用独资方式投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资源采用租赁或出让方式。2、乙方投资xx旅游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的期限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出让)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开发地的使用权。但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支付使用费。第三条土地、林木、水面出让(租赁)标准(一)土地出让标准旅游工程开发范围内购置土地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由乙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到国土部门依法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征地补偿费、报批规费、土地出让金概由乙方缴付,土地出让金标准按评估价执行。(二)林木植被处理1、乙方在林地上进行根本建设时,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须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实施,如需间伐林木的,还应履行相关的批准手续。2、乙方在土地上种植其它林竹和欣赏植物,免收植被补偿费。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1、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2、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3、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适当优惠安装程控、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发区内的有关资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未履行局部(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直至废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权。(二)乙方1、乙方全权负责工程开发及生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