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何天美近年来,施工企业频频发生一些合同方面的纠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整个施工行业的稳定开展。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施工企业对于施工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合同管理及其相关工作不到位等因素引起的。由此引发的施工企业合同风险十分容易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本文首先分析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随后就其风险提出了解决建议和躲避措施,以期可以促进施工企业的健康开展。一、施工合同风险的含义施工合同风险实际上就是指在相关企业的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合同变更等整个环节中由于某种因素而导致企业承受一定损失的风险。二、施工企业合同风险分析(一)合同主体资格方面施工企业的合同有效且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仅仅需要合同中具有合法的客体和主要的内容,同时也必须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主体。从目前来说,有效的合同主体必须是具备一定的民事权利和行为的当事人。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其主体自然就是施工企业本身或者其相关的建设单位。目前来说,有的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对其主体进行严格的审查,甚至其是否具备法律成认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都还不清楚,在这样背景下签订的合同十分容易由于其主体不合格而导致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且不受法律成认和保护。(二)履行合同的意识有待提升实际工作中,有的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比较轻视“契约精神〞,相关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的按照合同来开展有关工作,甚至个别员工对于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无动于衷,例如相关单位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由于担忧因为单方面停工而导致违约,使得施工企业只能进行垫付工程款项,使得企业的风险大大增加,这一情况施工企业完全可以依靠合同来要求相关单位支付有关款项,如假设款项没有及时的进行支付,其拥有停工的权利。(三)合同中双方的权责失衡对于合同来说,其最主要和关键的要素之一就是平等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的权责明显的存在不平衡的问题。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建设单位拥有很大的主动权,因此这就导致其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有可能强加一些不平等的条款,进而造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权责存在一定的失衡。例如建设单位有权利要求对工程进行变更,而相关的施工企业没有权利要求由于工程变更带来损失進行赔偿。三、防范工程合同风险的主要对策(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其必须要建立起一套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