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与主要条款【技术咨询合同特征】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工程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工程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根底之上。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那么,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技术资讯合同主要条款】名称工程名称是指技术咨询合同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工程的具体名称。使用简明、准确的语句来写,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如某产品研制技术咨询合同。工程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符合。内容当事人应写明合同标的内容及其特征,即应写明该合同是就什么工程进行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或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同时还应写明咨询活动的必要性,意义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咨询形式即受托方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答复或完成委托方提出的技术问题。双方应约定受托方完成技术咨询合同所应到达的指标、要求以及应提交的咨询报告、技术资料和有关附件。履行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应约定履行期限,委托方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地点既可以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约定在受托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协作事项当事人可以约定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包括:说明咨询的问题,向受托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根据受托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及时修改、完善;为受托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这些协作事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应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条款参见前文技术开发合同该条款。来源:考试大验收技术咨询合同因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具有无形、难以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不易以硬性指标衡量,当事人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那么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验收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认可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