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纠纷处理幺艳芳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开展,房屋买卖现象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不仅给社会公众造成司法困扰,也给司法机关带来压力。最高人民法院为指导各地司法机关,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展示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常见案例,比方“阴阳合同〞、“跳单〞、“一房多卖〞等常见纠纷,以真实案例指导司法机关正确处理纠纷,营造良好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环境。关键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合同法一、房屋买卖合同概述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屋价款的合同。随着社会经济开展,房屋买卖行为日益频繁,引发纠纷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多,为此,民法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都出台相关规定,约束和管理房屋买卖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为妥善解决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纠纷,比方“阴阳合同〞、“跳单〞、“一方多卖〞等问题,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用于指导司法机关在实际案例中的审理工作。二、房屋买卖合同常见纠纷〔一〕“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常见于二手房屋买卖,是由双方签订不同的两份合同,其中“阴合同〞是针对房屋交易签订的私下合同,并要求双方依照合同履行责任义务;“阳合同〞那么是交由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合同,并不能够真实反映房屋交易价格。由于两份合同存在,势必会在房屋成交价格、合同效力等方面产生纠纷,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常见纠纷。基于目前情况,我国法学界对于“阴阳合同〞的法律效益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阳合同〞目的是做高房价或做低房价,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阳合同〞不具备合同效力;另一种观点那么认为“阴合同〞、“阳合同〞都具备法律效力,除“阳合同〞中成心做高房价或做低房价局部值得商榷,其他合同内容具备法律效力;第三种观点那么认为“阴合同〞、“阳合同〞都存在恶意串通现象,且损害第三方利益,均应判定无效。〔二〕“跳单〞天道酬勤“跳单〞也是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现象,随着我国二手房交易数量提升,房屋中介市场不断扩大,“跳单〞就是“跳中介〞,通常是房屋购置者通过中介寻求适宜房源,并签订购房合同,随后又跳过该中介,与其他中介或房主直接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跳单〞的目的就是节省中介费用,利用最少的本钱购置房屋。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