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赠与合同范本以下是由为您整理提供的关于房产赠与合同的内容,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协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房产赠与合同【房产赠与合同定义】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一点使它与遗赠、捐助行为或债务免除等单方法律行为相区别。【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条件及撤销权的行使】现实生活中,房屋的赠与行为时常发生,但是大家可否明白房屋的赠与是有别于一般动产的,需要满足特别的条件才能到达有效赠与的目的,否那么赠与行为对双方当事人都可能存在严峻的法律风险。下面,本律师就以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28条来对房屋的赠与行为、生效条件、撤销权的行使以及法律风险作如下简要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民法通那么假设干征询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按照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按照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按照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一、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展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不管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一)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商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缘故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按照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