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培训班场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号码:乙方因举办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的需要,承租甲方位于尧都区建设北路116号场地,先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场地用途〔一〕乙方承租甲方场地从事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活动,不得从事其他活动;〔二〕乙方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或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二、租赁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度市直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结束。三、场地租赁费用及给付方式〔一〕乙方支付甲方的培训场地费按培训期数收取。按每一期培训元。〔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小时内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元,如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那么甲方不退还定金;该定金在本合同终止时,扣除应支付甲方相关费用退还乙方。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培训、学习场地;为乙方提供办公桌椅、网络等设备,及培训人员的住宿场地,其他教学等由乙方自理。〔二〕为便于对学生食宿管理,甲方可以与乙方制定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管理;且乙方不得向学员销售食品及生活用品等破坏甲方管理的行为。〔三〕乙方招收的培训学生相关培训内容、项目及时间安排等均由乙方自主完成,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安排相关培训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食宿管理。〔四〕乙方应当对其招收的学生负责,如因学生的培训项目、成绩、学费及安全等产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因此而支付相关费用,那么有权向乙方追偿。〔五〕乙方应当保证其具有相应的培训资质;否那么,相应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当,如甲方因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那么有权向乙方追偿。〔六〕同期满前乙方应就是否续租事宜通知甲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由优先租赁权。〔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二〕本合同一式份,自签订后立即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地址: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