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务合同二“以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___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本合同。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____(国)____(地)(以下简““称工地〞)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提供劳务,中国公司愿意为本工程提供劳务;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第一条总那么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第二条人员“一、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效劳人员(以下简称人员〞)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1.人员离开北京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如雇主变更方案未能及时通知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方案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雇佣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三、中国公司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第三条签证和其它证件一、中国公司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二、雇主应按工程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工程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公司具体明确提出由中国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缺乏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那么中国公司不负责任。三、如雇主未能为人员获得在工程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那么雇主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那么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如中国公司没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雇主无法为人员办理在工程所在国的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