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例分析: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影响[工作例文]合同案例分析: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的影响【案例】:洪先生等30名旅游者和某国际旅行社签订了北京五日游的旅游合同。当旅游团上午8时按时到达机场时,由于突遇暴风雪,机场被迫关闭,飞机无法按方案起飞。大局部旅游者愿意等候。洪先生等5名旅游者愿意解除旅游合同,但要求旅行社赔偿全部团费的50%,理由是旅行社违约;旅行社愿意退还全额团费,但拒绝赔偿,洪先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其他旅游者在机场等候了5个小时后前往北京。这些旅游者返程后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提出赔偿500元的要求,理由是旅游行程比原方案匆忙了许多,缩短了在景点逗留的时间,无形中损害了旅游者权益,旅行社仍然存在违约的事实。【解析】:该案例较为典型地反映了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的影响。所谓不可抗力,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自然现象有地震、泥石流、水灾、大雾等,社会现象有战争、游行、罢工以及国家政令等。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局部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具体到本案例,暴风雪的突然降临,导致洪先生等旅游者滞留在机场,并给继续履行旅游合同的旅游者带来游览时间的损失,这是客观事实。由于导致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都没有过错,因而旅行社和旅游者都不需要承当任何赔偿责任。既然如此,当洪先生等5名旅游者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意向时,旅行社应当无条件地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行社不得以在北京的订房损失为借口,扣除旅游者的团费;同样,即使旅游合同已经明确约定旅行社违约,应支付旅游者违约金的前提下,旅游者也不能要求旅行社承当全部团费的50%的违约责任。但对于洪先生等5名旅游者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旅行社可以予以拒绝。至于继续参加旅游的旅游者因为游览时间缩短而提出的赔偿要求,基于不可抗力可以免责的原因而无法得到赔偿。事实上,继续行程的旅游者,在他们同意继续行程时应当意识到,由于在机场已经滞留了5个小时,必定会产生在北京的游览时间比原行程缩短的后果。假设说这些旅游者不能承受这样的损失,要么就应当像洪先生等人一样,解除旅游合同;要么在行程开始前,和旅行社就赔偿达成一致的协议,否那么,事后再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旅游者的愿望无法满足。当然,作为旅行社的导游,在滞留发生后,应当提前向继续行程的旅游者作说明: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