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档案人事代理指企业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局部.那么签订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办公室小编整理的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范文一甲方:安徽省人才效劳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乙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A区联系:0551-2628666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和安徽省人事代理方法(试行)(“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76号〞文件)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甲方为乙方代理人事档案,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档案,甲方负责为乙方接转和代管人事档案。乙方需协助甲方,将本人档案由原管理档案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转至甲方,人事档案转入时档案材料不完整、转档手续不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二、经审核,乙方人事档案尚需及时补充以下材料:三、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及时将需要归档材料交由甲方,归入本人档案。乙方提供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如不提供档案材料或提供的档案材料不真实,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四、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乙方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档案管理费每年元。超过一年不缴代理费的按所欠金额每日加收的滞纳金。五、乙方需要提供户籍、社会保险、职称考评等相关社会化效劳的,甲方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可为乙方提供相关效劳,收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工程和标准执行。六、乙方超过一年以上不缴纳人事档案管理费的,甲方有权中止有关代理效劳,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七、乙方与所在的工作单位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不负责解决乙方工作期间、失业期间以及退休后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一切劳保福利问题。八、乙方因就业、升学等原因,需要将人事档案转出甲方的,需有能接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至甲方,始可申请转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转出后,本合同终止。九、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十、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应妥善保管,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效劳时需出示本合同。甲方乙方代表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代理人员本卷须知:1、以下档案材料请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