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3)28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3)147号)精神,结合广安收费公路实际,特制定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清理、纠正和标准全市收费公路工程及收费站(点)设置。二、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三)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方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xx年第11号);(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开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10号);(五)交通部、国家方案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六)财政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审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综(2022)100号);(七)xx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通知〉的通知(川府发电(2023)193号)。三、清理范围xx市境内国道210线邻水境内段、国道318线广安境内段、省道304线广安境内段、省道203线仪华路(含县道152线广高路)、县道167线石溪路华蓥境内段的国、省、县道收费公路工程及收费站点。以上清理范围不包括高速公路。四、工作重点重点解决国道210线邻水境内段、省道203线仪华路广安境内段、县道167线广溪路华蓥境内段收费站距不合规;xx市政府招商引资广仪公司投资建设的xx市旅游公路、省道203线仪华路华蓥段、县道167线广溪路工程,xx县政府招商引资xx长城公司投资改造的国道210线北段26公里的政府还贷公路工程等问题。五、工作步骤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6月20日—8月20日)。由市政府组织市交通运输、发改、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对辖区收费公路工程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及批复文件等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于7月20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20日一12月20日)。市交通运输、发改、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在调查摸底的根底上,按照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现有收费公路工程的收费期限、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