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企业违法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突出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以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流域专项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及放射源平安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开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开展提供环境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工作重点(一)深入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督查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1.对202223年和2023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工程取缔关闭措施,严格把关,杜绝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的环境违法建设工程,进一步标准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2.按照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入运行。明确污水处理厂运行、环境监管责任人,并建立相关制度。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必须到达相应排放标准。3.加强垃圾填埋场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场今年年内开工建设,并且要对渗滤液进行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二)集中开展重点流域超标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按照XX市2023年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排污企业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处分;对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分,必要时采取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已经完成整治任务的,仍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四)加强对重点放射源平安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平安。对重点放射源应用单位以及移动通信、电力等重点行业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未办理辐射平安许可证的Ⅲ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存在平安隐患的Ⅲ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以及工作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流动源使用单位、未履行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要求,限期整改。(五)保护和改善民生。要继续对排放超标的采暖洗浴锅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