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根据省编委关于做好全省控编减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原那么,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各级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等方法综合施策,确保完成全区控编减编任务。(二)工作目标。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全区各级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总额控制在中央核定的名内,全区事业编制总量以2023年底统计为基数,确保到2023年底实现只减不增目标。2023年1-4月新增的事业编制要通过结构调整,逐步加以解决。历史遗留的工勤编制只减不增,逐年核减。(三)控编减编的范围。机构范围:区直党政群机关、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范围: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二、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一)严格控制总量,严守机构编制“红线〞-2-1.从严控制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量。全区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要严格控制在省市核定的总额内,不得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事业编制要严格控制在2023年底总量内,五年内只减不增。对确需加强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在总量内调剂解决。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从严机构编制审批。各部门要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的整合第2页共4页力度。特别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膨胀。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再新增机构、新增编制,不提高机构规格。确需加强的工作,按照有增有减、撤一建一,在机构个数总量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的原那么办理。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以及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分、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再增加事业编制,现有人员只出不进。3.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对规定的主要职责,要认真履行,不能失责或越权;对批准的机构限额、人员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不得突破。未经批准,任何部-3-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