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全省2023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动态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贫困户脱贫退出。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标准履行退出程序无异议后,脱贫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2.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所有符合标2准的新致贫户和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脱贫户,在标准履行识别和返贫程序无异议后,进行“应纳尽纳〞,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通过“新识别〞录入和“返贫〞标记。3.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或自然减少,根据家庭成员新生儿、婚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归、补录等原因“自然增加〞;根据家庭成员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失联等原因“自然减少〞,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人口自然变更〞处理。34.贫困村脱贫退出。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逐项进行核查验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出列,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贫困县摘帽退出另行布置。〔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脱贫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返贫户的根底信息更新。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根底信息。在采集“在校生状况〞时,要对去年的“在校生状况〞进行核准和采集,一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更新。返贫户还需要采集“返贫原因〞。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4贫〞操作设置了校验功能,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勾选操作。2.新识别贫困户的根底信息采集和录入。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根底信息。3.贫困村〔含往年及当年脱贫退出村〕和贫困村内自然屯〔村民小组〕的根底信息更新。通过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村信息对照表?和?自然村〔村民小组〕信息对照表?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4.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信息采集。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5信息。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情况,一并在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中登记记录。5.2023年度脱贫户和退出贫困村的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