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依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削减的人口。(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采集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根底信2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务工状况、享受政策状况、在校生状况、健康状况、贫困户收入状况等,边缘易致贫户补充采集新增指标2023年信息,在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根底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3化,标注“是否消退返贫(致贫)风险〞。(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针对省非贫困县脱贫攻坚调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觉察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二、工作步骤(一)发动部署(9月30日前)。制订工作方案,并对各村开展实际操作培训。(二)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10月15日前)。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4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对有关纸质资料进行核实核准。(三)系统操作和数据录入(10月23日前)。完成动态管理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书面申请开通系统相关功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的方式完成系统操作录入工作。(四)数据审核(10月28日前)。确保录入数据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特殊留意扶贫项目受益对象对贫困户根底数据的影响,做到先比对,再导入,确保数据精准,经得起推敲。(五)数据核实核准(12月15日前)。比照国、省、市反响的疑似问题清单,组织原入户核查人员对入户核实的原始数5据进行复核,逐一比照整改销号,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六)开展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对2023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重点围绕工作总体进展、脱了多少贫、怎么脱的贫、这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