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开工作方案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生产的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光政办[2023]80号)要求,为做好全乡平安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根底建设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排查、排除、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平安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一、督查目的通过深入持久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平安生产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平安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督查时间、形式和内容(一)督查时间。4月下旬至7月底。(二)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由乡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平安监管监察机构和乡各负有平安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村、本行业(领域)平安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根底上,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督查。(三)督查内容: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行政村(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平安生产责任制,健全平安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平安生产规划,加大平安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光政安[2023]4号文件和光政安办[2023]7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平安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平安生产会议精神、平安生产工作重大举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信息报送情况等。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各行业(领域)平安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三、督查分工(一)综合督查。由...